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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服务承诺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服务承诺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对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新希望,切实加强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的自身建设,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努力建设行业满意的引领、协调、服务型社会组织,促进协会在“以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原则下,提升行业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牢记服务宗旨

按照非营利原则,规范服务行为,在协会理事会的领导下,牢记服务会员的宗旨,紧紧依靠会员、凝聚会员,坚持履行法定职责,做好企业与企业间联系的纽带,及时有效地协调会员间的关系,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紧紧依靠企业家,尊重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关心帮助企业、企业家解决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做好企业与政府间沟通的桥梁;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提供行业情况,积极反映行业和企业的意见要求,切实真诚地为政府服务,做好政府、企业和企业家的参谋助手;

发挥好引导、组织、协调功能,对相关行业之间的问题开展协商,使行业间相互支持、配合和协调,解决行业共性问题,维护行业共同利益;

充分调动行业内的一切积极因素,凝聚智慧力量,为行业改革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着力推进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明确主要职责

1、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资源战略、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指南等事务,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提出咨询建议。

2、加强行业统计和信息服务,组织行业开展“对标挖潜”和指标排序,编制发布铁矿石价格指数,向有关部门报送行业数据和信息,为政府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服务。

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行业经济运行和市场变化,进行市场分析和研判,提出对策措施,积极反映行业和企业合理诉求,加强与上下游行业沟通合作。

4、组织技术协作创新、交流合作和会展论坛,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创新平台建设,评审奖励行业创新成果,组织技术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参与行业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宣贯工作。

5、推进行业管理提升,组织行业创优争先,依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促进行业“两化融合”升级,总结推广、评定推优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开展专家诊断与咨询,组织实施行业素质提升工程。

6、加强行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专业技术培训、职业资格评定等,开展专业认证与行业教育培训,努力建设高素质行业人才队伍。

7、受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签署论证意见,并参与责任监督;承接政府部门转移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8、制订行规行约、信用建设规范和标准,建立社会评价、失信惩戒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组织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9、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交流、企业“走出去”、应对贸易摩擦等事务中,发挥协调、指导、咨询、服务作用;积极搭建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等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细化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在协调冶金矿山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宏观调控与依法治矿、结构调整与深化改革、科教兴矿与人才强矿、制度保障与社会服务、安全健康与职工生活以及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2、参与资源战略、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的相关工作,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提出咨询建议。协助政府贯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研究冶金矿山的技术现状及发展方向。

3、根据会员需要,主动发挥“协商、协作、协调”作用,通过全面协商、多方面协作,帮助会员排忧解难,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跟踪行业经济运行情况,代表本行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与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研究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5、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组织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等途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体,依法推进冶金矿产资源的整合,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市场调控能力;协调行业内部生产经营、技术合作中的问题,推动横向联合、协作、资产和资本运营。

6、组织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国内外冶金矿山行业的市场状况和经营管理、经济技术等信息。监测冶金矿山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开展专题研究。受政府相关部门授权和委托,依法开展冶金矿山行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上报等工作。对会员单位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及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为企业实现现代化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

7、组织行业专家建立冶金矿山行业技术、管理咨询系统和技术、管理支撑体系,对会员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诊断、攻关,参与矿山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有关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冶金矿山干部和职工队伍的专业和技术素质。依照有关规定出版本团体会刊、会讯、专题资料和有关书籍,开办协会网站,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反映会员单位动态。

8、开展行业重大技改、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等工作,协调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联合开发和技术攻关,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和应用,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和协调冶金矿山行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企业管理创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行业创优争先的“双十佳”评选活动,开展行业奖项的评审工作。

9、参与行业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审查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受政府部门委托,承担冶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

10、代表冶金矿山行业参加国际同业组织的有关活动。建立与国际有关冶金矿山同业组织的联系,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冶金矿山行业的各类国际会议和展览。

11、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有关技术、经济、管理、安全等标准、规范,组织推进会员单位贯彻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和企业,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12、开展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有益于冶金矿山发展的活动。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会员和社会的委托,提供专项服务。

四、加强收费管理

1、建立负面清单,不得从事下列违法收费行为:

(1)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2)利用政府名义或以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3)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

(4)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5)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费用(会费除外);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2、明确基本服务,下列情况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1)参与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资源战略、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指南的研究制定;

(2)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提供行业情况,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反映行业和企业的意见要求,向政府提出建议;

(3)组织重大项目专题研究,行业准入、规范管理制度研究等工作;

(4)沟通会员单位、会员与政府部门的联系,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合作联系,协调会员与广大用户之间的联系;

(5)政府转移和委托的事项,如开发利用方案审查、重大安全设施审查、重大项目论证等;

(6)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总结、宣传、交流、推广工作;

(7)开展行业统计和信息服务,组织行业对标挖潜和指标排序;

(8)编制发布铁矿石价格指数,发布行业50强发展报告;

(9)科技创新成果评议鉴定、先进技术推荐,推进行业创新平台建设,开展科技协作创新和重大研发项目申报等;

(10)制定修订国家、行业、团体、技术、经济、管理、安全等标准规范等;

(11)经国家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各种相关费用(参评单位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等除外);

(12)科学技术奖、管理成果推优等活动,不得向参评对象收取费用,不得在评审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各种相关费用(参评单位答辩时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等除外);

(13)组织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执业资格认定,不得向参赛参评对象收取费用(参赛参评单位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等除外);

(14)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组织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3、经营性增值服务,坚持非营利性和自愿有偿服务原则,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要求,公允确定收费标准,规范相关收费行为,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1)各类专业技术培训;

(2)各类交流、论坛;

(3)各类展览、展会;

(4)各类咨询服务,新技术、新设备推广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5)招投标协调;

(6)各类信息资料(会员单位赠送除外);

(7)商业性宣传、专题推介服务;

(8)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9)协调贸易纠纷,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

(10)企业单独委托的其他事项。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会员及社会各界监督,广泛接受举报和投诉。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