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大山铁矿等4个中矿协会员单位入选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齐大山铁矿等4个中矿协会员单位入选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7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有202家,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会员有4个单位入选,他们是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马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睦山铁矿、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铁矿、迁西福珍全矿业有限公司宋庄子铁矿。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函,要求公告确定的“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矿山企业,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完成“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内容和发展模式,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尽快全面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规划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阶段性目标分为3年近期目标、5年中期目标和10年发展展望,对照绿色矿山9个基本条件进行阐述。综合利用主要从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矿山废水重复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单位GDP能耗、吨耗资源经济收益、科技创新投入占企业总产值比例、后续接替资源潜力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划。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土地复垦率、矿区绿化覆盖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投入占企业总产值比例等进行具体规划。社区和谐和企业文化从安全生产培训次数、百万工时伤害率、社区发展投入占企业总产值比例、绿色矿山发展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具体规划。
各试点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矿山所在地(含中央企业推荐的试点矿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于10月底前统一报国土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