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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正能量”的反思

 

对“安全正能量”的反思

大冶铁矿党委书记 高磊

从前期的“一学三反”到现在的“五学三反”,从牢记“二十个不准”到“武钢安全生产十大禁令”的颁发,系列活动的持续开展、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对“三违”行为的高压态势,让人十分清晰的触摸到了一股无形却有质的“安全正能量”,也再一次提醒人们安全不仅是发展的“红线”,更是幸福的“底线”。然而,尽管人人都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人人都处在“安全正能量”的包围之中,为什么让人扼腕叹息的事故却仍有发生呢?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呢?我认为有三点反思值得我们深思、再思。

反思一:曲解“担当”——有勇而无谋的“管理者”

近年来,大家通过反复学习的各类事故案例不难发现,在发生事故的当事人中,班组长、工段长等各类骨干的身影屡见不鲜,甚至于有逐步上升的不良趋势。反思大冶铁矿曾经的“8.24”事故,当事人也是一名正值大好年华的年青的副段长。“8.24”事故的发生,这已不仅仅只是某个家庭之痛,更成为了所有冶矿人心中的永恒之殇。逝者已矣,但是血与泪的教训却不能忘记。能够成为生产骨干或走上一级管理岗位,本身就是一种有能力、能担当的证明,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在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中,为什么往往扮演“事故主人公”这样一个不光彩角色的,却正是这样的“骨干”或“管理者”呢?细细剖析,这里面有一种被曲解的“担当心理”在作祟。作为生产骨干或管理者,他们往往需要同时担任安全生产的组织者与执行者的“双重身份”,他们也都有想干事、愿干事的精神和一颗敢担当的责任心。然而,“担当”指的是承担并负起责任,并不等于冒险与蛮干。“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责任之重,重在他不仅要对别人的安全负责,更要对自己的组织指挥、自身的安全行为负责,不能成为“丈八烛台”,只照别人却照不见自己。“勇往直前、当仁不让”是我们需要提倡的矿山人精神,但“有勇无谋、不虑后果”的莽夫行为不仅不可取,更是我们需要坚决杜绝与摒弃的。

反思二:“学”“用”脱节——制度与落实的“两张皮”

为什么规章制度在不断完善,但各类违章、大小事故却还是屡禁不止?与惨痛的事故教训相对应的,却是职工的习以为常、淡然处之。甚至还有人作了这样一个总结:“某某单位发生事故、安全部门还原经过、责任部门深刻检讨、后继活动接二连三”。然而“套路”走完后,则“规章在墙上,脚板在身上”,继续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精心制定的规章形同虚设,成了一纸空文。之所以形成这样的恶性循环,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我们存在制度与落实“两张皮”的现象。规章制度都是血泪换来的铁律,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或者说就是企业的“家法”、“家规”也完全不为过。不仅要学,而且必须认真学,但我们还应认识到,“学”是为了更好的“用”、“用”得顺溜了还需“守”,学、用、守必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个完整的闭环,如果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学,为了完成任务而学,那我们大可不必对规章制度进行反复修订、细化完善,只需在“安全节气”到来时挂副标语、喊句口号即可,省时省力省心,岂不快哉?

反思三:经验至上——不变应万变的“老规矩”

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经验”这个词不可不提。何谓经验?它指的是在多次实践中获得的知识或技能。通过日积月累积淀下来的宝贵经验,即可借鉴,又能传授,通过它甚至能够既快又准的找到工作“捷径”。但需要我们重视的是,以上的种种好处,必须是建立在同处于一定的时间、地点、空间等相同节点的基础上,“经验之谈”才站得住脚,否则,它带来的也许就不是“坦途”而是“深渊”了。正所谓:“没有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经验,只有不断创新、持续改进的积累”。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结合瞬息万变的生产状态,绝不能全部依赖这种纯粹的、感性上的认知。我们身边却有这样一些“老规矩”、“老惯例”们,他们往往凭借习惯性认识中形成的经验之谈来开展工作。因为经验,对新发生的安全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因为经验,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心怀侥幸、按惯例来。这种近乎麻木的、以不变应万变的“老规矩”,其害远大于利!当然,我并不否认经验的积极作用,在传承“好经验”、“巧惯例”的基础上,我们应该运用讲究科学的态度、不断创新的管理方法去应对瞬息万变的安全生产状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无形有质的“安全正能量”中不断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持续高效、“又好又快”的安全生产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