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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接续使用到底该怎么用?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38号文,明确了临时用地接续使用政策。那么,临时用地接续使用到底该怎么用?这一政策能够给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带来哪些便利?

——读者点题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明确临时用地接续使用政策,打破了能源、交通、水利等长周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最长4年的使用期限,推动临时用地从单次限期向接续保障升级。

临时用地通常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且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这类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使用后无法恢复或者经复垦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不得使用临时用地。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对临时用地使用范围、选址要求和使用期限等进行了规定。此后连续几年,临时用地管理政策根据实际需求持续迭代优化升级,直至38号文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接续使用政策,鼓励科学划分施工标段,在复垦(植被恢复)期满前,同一项目的不同施工标段可申请接续使用同一临时用地。
可以说,38号文提出的临时用地接续使用政策聚焦“优流程、优保障”,刚弹结合精准满足项目需求,既降本增效又节约资源,彰显政策的温度与力度。
临时用地到底能用多久,关乎重大项目施工节奏、企业运营成本及其节约用地水平。根据《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4年,到期后须重新选址、重新申请审批。
实践中,部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周期较长。以公路、铁路建设项目为例,有些路段施工过程中面临地质条件差、气候多变等复杂情况,年度有效施工时间短,建设工期可能长达8到10年,临时用地使用期满需要重新选址再申请,企业可能耗费大量时间与资金成本,也易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针对这些实际困难,38号文提出临时用地接续使用政策,省去了临时用地到期后反复奔波选址、办理审批手续的烦琐流程,有效节约了重新选址时间和土地复垦成本,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精力聚焦于项目建设本身;从资源利用来看,有效避免了重复占地、复垦带来的资源浪费,实现了经济效益与土地利用效率的“双升”。
当然,38号文中临时用地接续使用政策并不是无边界、无底线的“松绑”,而是有明确范围和要求的。这就需要把握好优化保障与严格管控的平衡,守住依法依规底线。
临时用地接续使用政策是针对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而普通项目仍需严格按照原有期限规定执行。同时,接续使用审批也有严格的流程,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把关,确保符合规范,不出现违规审批、违规使用的情况。不仅如此,接续使用更要严防临时变永久,使用期满后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复垦还地。
“十五五”开局,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作为稳投资、稳增长、惠民生的关键支撑,对临时用地保障的精准性、实效性提出更高要求,38号文的临时用地接续使用政策可谓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