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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相关要求,持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促进监测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支撑美丽中国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仇鹏

  电话:(010)65646383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8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