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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冶金矿山“十佳厂矿”评选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冶金矿山

“十佳厂矿”评选动的通知

 

中矿协字[2014]59

 

各冶金矿山企业: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展示行业风貌,弘扬时代精神,进一步激励冶金矿山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在改革创新中做出新贡献。根据《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冶金矿山系统开展第五届全国冶金矿山“十佳厂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矿山企业按照全国冶金矿山“十佳厂矿”评选办法(附件1)及评选标准(附件2)的要求进行申报,矿业公司和下属二级企业均可参评。

2、各省冶金矿山公司(协会)可按照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推荐本省优秀地方冶金矿山企业参加申报。

3、申报材料包括2011-2013年企业的综合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绩效指标、主要管理指标、节能减排及环境治理指标的完成情况,所获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等。

同时填写全国冶金矿山“十佳厂矿”及“十佳厂矿长”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要有本单位或推荐部门主管领导的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及全国冶金矿山“十佳厂矿”、“十佳厂矿长”申报表各一式7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830

6、在活动开展期间,对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有改进意见的,请及时与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3号院石韵浩庭2号楼B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22

E-mail:yjksxh@163.com

联系人:揭香萍  马增风  许文耀

联系电话:010-87767390/91/92转分机812        

    :010-87760054

 

附件: 1、全国冶金矿山“十佳厂矿”评选办法

2、全国冶金矿山“十佳厂矿”评选标准

3、全国冶金矿山“十佳厂矿”及“十佳厂矿长”申报表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

201473 

 

请点击下载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