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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1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收到的修改建议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形成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及有关说明(见附件2)。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电子邮箱569082993@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靳舒凯,010-64463038。

附件: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3.征求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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